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纪工委、监察局,市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和市纪委全会明确的“三直接”工作任务,拟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2016“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推进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2016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督查组与各单位对接后确定。
二、督查组成员
组 长:
范 耘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
李 锋 市监察局副局长
组 员:
周明章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朱红梅 市纪委法规研究室副主任
罗 玲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三、督查单位
宝应、高邮、仪征、江都、邗江、广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委办、市政府办、接待办、商务局、外办、台办、财政局、建设局、体育局、民政局、民防局、卫计委、城管局
四、督查方法和内容
1、听取各地区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关于2016“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询问相关主管部门有关工作情况,调研2017“三直接”操作规范工作打算;
2、查看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配套制度、宣传报道、督查通知、资料卷宗等。
五、其它事项
1、被督查地区和单位要认真准备,并提前与督查组做好对接工作;
2、各环节主管部门纪检监察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督查,其他涉及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联系人:周明章87866966,15195598856
罗 玲87958691,13905272706
扬州市纪委
2016年9月26日
附:市各有关部门名单
市委办、市政府办、接待办、商务局、外办、台办、财政局、建设局、体育局、民政局、民防局、卫计委、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