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质监〔2016〕8号
市区各检测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水平,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维护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等有关规定,市质监站于8月9日至8月11日对市区8家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对象为建伟、建校、华正、苏油、伟业、扬大、水利、润泰等市区8家检测机构。检查采取了飞行检查的形式,从各家检测机构抽调专家进行互查。检查主要内容为委托收样、留样环节的规范性,仪器设备的检定、运行管理制度的完善性以及不合格报告网络上传,重点为留样期内水泥、防水卷材、节能材料等建筑材料检测结果的复现性试验。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开展检测业务,质量保证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严格控制样品的接收、检测流程;对检测数据的修正能及时进行登记,修改流程规范;大部分检测机构留样的复现检查结果与原检测结果基本一致;能按要求对不合格报告及时进行网络上传。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检测管理不严格,检测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1、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部分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已过期。
2、样品管理不规范。样品养护温湿度控制不符合要求,样品留置时间未按规定执行。
3、检测报告内容不规范。部分检测报告中缺少设备信息,检测结果未给出检测结论。
4、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不符合要求。留样的复现检查结果与原检测结果数据误差偏大。
针对本次检查情况,我站对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签发了整改通知书。有关检测机构应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举一反三,按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检测机构要对照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工程质量检测的各项制度,加强检测人员的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检测工作质量和检测管理水平。
附件:2016年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
检查单位 |
检查时间 |
存在问题 |
伟业 |
8.9 |
1、砖(zq16-39)试验试件养护湿度控制不符合规范要求;2、化学试剂(氯化铵)进出纪录台帐不全。 |
润泰 |
8.9 |
1、混凝土试块hn16-02679编号标成 hn16-02676;2、钢丝网(sw16-00012)样品已处理,未留置6个月;钢丝网( sw16-00014)原始记录未编号,RT117电子称使用记录未填写,留样中钢丝网抽查焊点抗拉力复现检测结果与原检测结果误差较大;3、碎石(SZ16-00051)含泥量试验无检验后样品;4、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操作缺少每层用小刀在相互垂直的方向各划5次的过程;5、无侧限抗压CX16-00039原始记录中缺少环境温度、养护温湿度纪录;6、部分混凝土试块未按规定要求刻字。 |
水利 |
8.10 |
1、现行检测标准目录中无JGJ107-2016;2、混凝土试块养护室温湿度记录中缺少2016.7.9的记录;3、编号为 |
扬大 |
8.10 |
1、检测报告中缺少检测设备型号;2水泥细度复现检测结果与原检测结果误差偏大。 |
建伟 |
8.11 |
1、水泥(Sn16-00109)试验原始记录中缺少天平运行记录;2、水泥密度用李氏瓶缺少状态标识;3、部分检测报告未给出检测结论。 |
建校 |
8.11 |
1、管材环刚度用检测万能试验机检定证书缺少对变形的检定数据。 |
华正 |
8.11 |
|
苏油 |
8.11 |
1、钢丝网焊点抗拉力复现检测结果与原检测结果误差偏大;2、灰剂量(hj16-00576、00577)试验试剂溶液配制记录信息不完整。 |
2016年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