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6-02-23 阅读3143次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5号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质量监督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贯穿工程建设活动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全监控的监督执法工作。

2.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督,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

3. 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对

建筑构配件、商品砼质量进行监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房建监督科、市政监督科、材料监察管理科、竣工联合验收科(投诉科)、法制科、巡查监督科。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同时加强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2、加大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力度,确保委托检测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抽测数据的精确性。

3、做好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加强竣工联合验收及竣工备案的联动;

42016年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各类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通病防治措施均得到有效落实。

5做好每年两次的扬州市级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工作。

6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质量监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四新”技术建设工程质监工作;

7、多举措开展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监管,强化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管工作。

8、加强对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管,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9、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岗位培训考评工作。

四、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的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

当年收入预算411.5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83.16万元、专户管理非税收入28.36万元。

 2、支出预算

当年安排支出预算411.5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20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371.81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经费支出,2050803培训费支出6.20万元,22010201住房公积金21.91万元,22010202提租补贴6.23万元,22010203购房补贴5.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经费支出;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52.1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88.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4万元;项目支出159.36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建筑材料委托检测费、专项检查、培训、优质结构评审、办公楼物业管理、办公设备购置、公车运行费等经费。

3、财政拨款预算经费为252.1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4万元

4、“五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24.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3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6.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五、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的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主要用于维修、保险、加油,无公车购置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0万元,2015年、2016年均无因公出国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万元,占三公经费80%,与201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占20%,与2015年预算相比增长30%,主要原因工程质量鉴定投诉工作量大,公务接待增加。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6624175216720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维扬路4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苏ICP备2022016530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