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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扬州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监督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5-06-19 阅读2593次

扬建质监(201507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管理,规范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行为,督促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试验室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产品质量,保障全市建设工程的结构安全和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的标准、文件要求,我站于422520对市区30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2015年上半年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30家。检查的主要内容为: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控制、企业实验室运行、质量管理相关资料、混凝土软件系统使用情况等。

经检查,大部分企业建立了较完善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控制以及实验室有关管理制度等;加强了对原材料质量和配合比的控制,原材料从进场到使用台帐实现了可追溯性,配合比调整制度基本到位,有效地加强了质量控制;实验室仪器操作相关台帐和实验环境基本能满足要求;试验人员能做到持证上岗,做好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实际操作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本次检查中对被检企业进场的原材料随机抽取外加剂30份、粉煤灰30份、矿粉8份、混凝土试块18组,盲样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目前,原材料检测报告均已出具。共检查出各类问题24/次, 5组原材料不合格,下发整改通知12份,记录不良行为1条。

本次检查中,扬州永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扬州建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扬州江阳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质量管理比较规范,具体表现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较完善,生产设备、配料系统运行正常、混凝土配合比储备较完善、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和资料符合要求、试验人员对规范的理解、技能的熟练程度掌握的较好。

 

二、存在问题

1、质量行为和生产质量控制方面

少部分企业技术人员达不到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新)要求,生产配料电脑控制系统计量误差不显示或生产称量误差偏大,验证配比强度偏低。

2、试验室管理方面

少数企业对试验室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管理缺乏条理性,如原材料送样批次不足,试验设备损坏,检测项目不全,试块标识不规范,标养室温湿度达不到要求,试验标准配备不全或未及时更新。

3、原材料控制方面

根据抽查原材料检测结果反映,有个别企业外加剂7天抗压强度比、矿粉28天活性指数、粉煤灰三氧化硫含量不符合要求。

三、处理意见

根据本次监督专项检查的情况,对检查中涉及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相关企业应按照整改通知的要求,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站。

扬州天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次检查中被查出粉煤灰用量超出验证配合比用量要求,仪器设备未能及时计量检定,养护箱温度不能有效控制,样品留置不规范。记录不良行为,扣3分。

四、下步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站将以以下几个方面为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原材料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原材料抽查力度,规范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行为。

(二)逐步加强对混凝土企业分站和外地企业供应市区的混凝土的监管力度。

(三)提高软件平台利用效率,推进预拌混凝土网上信息管理工作,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的动态监管。

预拌混凝土质量直接影响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结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高度重视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对照问题逐项整改,并举一反三,切实提高混凝土质量管理水平和混凝土质量。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

2015616

 

 

 

抄送:市城建局徐惟涛副局长、成自勇副局长、市城建局工程处、建筑业处、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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