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竣工验收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申请表(1份,盖有申请人印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定位红线图)(原件1份);
4、竣工资料,修测的竣工测绘报告(含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相关要素)以及具备城市规划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电子文件,并经规划信息中心检测入库(含电子文件);
5、其他相关资料及图文等;
6、建设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注: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由申报单位(个人)加盖印章(签名),并提交原件核对。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