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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市直在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9-05-08 阅读1978次

扬建质监〔201910

 

各市直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管理水平,促进市政工程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建筑材料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强化工程质量源头控制,20194912日,市质监站对部分市直在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抽查共抽取了11个市直在建市政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3家、施工单位10家、监理单位6家,主要检查了施工、监理单位的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见证取样台账、材料进场报验资料,抽查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有效运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进行了抽检。

二、总体情况

今年抽查的市直在建市政工程均为市政重点工程,从检查情况看,市直在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台账资料比较齐全,材料进场登记比较及时,试验检测比较规范,现场各类建筑材料的质量保持稳定。

1市直在建市政工程的材料质量管理水平总体较高。一是参建各方对材料质量的管理总体上比较重视,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管理流程比较清晰、管理措施比较到位;二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好,现场见证取样较规范,执业人员变更手续基本上能及时办理;三是台账资料较完整、准确,有较好的可追溯性,大部分项目能做到“批次清晰、账账相符”;四是工地自检及监理平行检验能正常有序开展,工地试验室运行状态较好;五是在建桥梁工程在关键工序(如灌注桩施工)上均已实行“AB样”双倍见证取样制度,有效地降低了质量风险。

2市直在建市政工程质量保持稳定。本次专项抽查共抽检市政工程建筑材料5个种类计37批次,合格率91.9%。重点抽检了施工现场钢筋的质量,共抽检钢筋25批次,合格24批次,合格率96%,未发现“地条钢”在市政工程中使用的情况;抽检了石灰、混凝土砖、砂、水泥共12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83.3%。从抽检情况看,现场材料抽检合格率同往年相比基本持平,材料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专项抽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需要整改的问题:

1、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亟需修补。一是上岗人员存在“越位”现象,主要表现在:部分项目用质检员代替取样员取样、取样员未经培训无上岗证;二是在台账资料管理上存在“错位”现象,主要表现在:归档不及时,分类不明确,记录不完整,前后不对应,人员衔接不顺畅;三是在现场建筑材料管理上存在“缺位”现象,主要表现在:现场钢筋未按规格、品种、批次和生产厂家分类堆放且未制作足够数量的标识牌,砖砌体堆放较随意,不整齐未架空,防潮、防雨淋措施不落实

2、制度方面存在“空白”,亟需填补。各参建单位普遍不重视检测不合格材料台账,第一次报验中出现不合格材料但未记录的情况较多,不合格材料未列入旁站方案和旁站处理的情况也较常见,甚至有个别项目尚未建立检测不合格材料台账。

3、硬件方面存在“短板”,亟需补齐。一是部分工地试验室场地狭小,采光、通风条件不佳,室内较脏较乱,仪器设备陈旧、配备不足,不能满足自检要求;二是大部分监理单位没有独立的平行检验试验室,存在与施工单位“共用”、“混用”试验室的现象。

4、思想方面存在“顽疾”,亟需革除。一是个别项目敷衍检查的态度较明显,迎检工作准备不充分;二是部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拖拉心态较常见,见证取样台账中相关信息不能及时登记或登记不完整(如缺填代表部位、代表数量、检测项目等),缺乏可追溯性;三是个别人员侥幸心理较严重,质量意识较淡薄,部分材料在某些指标未经复试或复试结果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如HDPE管材未做拉伸试验、路缘石未做弯拉强度复试等,存在质量隐患。

四、检查处理意见

1、市质监站已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责任单位通报了本次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材料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并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抽测通知书3份,要求其立即整改、及时回复。截至目前,抽检不合格材料均已按要求进行双倍取样复检且检测结果合格,市质监站已全面启动整改复查工作

2各有关责任单位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全面梳理、认真排查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和不足之处,着力提升材料质量管理水平。一是要精化细化管理,厘清理顺人员职责,做到“专人专岗、持证上岗,台账资料分类明确、归档及时,现场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有序”;二是要建立健全检测不合格材料登记台账制度,适时准确地掌握材料质量动态,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使用,筑牢市政工程质量防线;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试验环境,配备齐全一批技术先进、性能良好、质量可靠的试验仪器设备,将工地自检和监理平行检验落到实处;四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纠正“检查就是走过场,只要应付一下就行”的观念,深刻理解“以检促改、以改促进”的内涵,以人员自觉性和责任心为抓手,以根除反复性、顽固性问题为目标,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3、其它未被抽查项目的参建单位应认真对照检查要求和通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既要瞄准问题找短板,不回避不遮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又要对比先进找差距,学经验学方法,不断开拓工作新思路。

以上情况,特此通报。

附件:2019年度市直在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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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

201957

 

  

 

抄送: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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