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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建筑工地禁止非法销售采购使用“地条钢”等劣质钢材的公开信
2018-04-30 阅读2152次

各钢筋销售单位、建设工程参建单位:

钢筋原材质量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的前提和保证,钢材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钢铁市场回暖、钢材价格上涨,个别企业可能会因利益驱动顶风作案生产“地条钢”。众所周知,“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份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其产品直径、抗拉强度等均难以符合国家标准,大部分产品存在脆断的情况,对结构安全有极大的隐患,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杜绝扬州市建筑工地非法采购使用地条钢等劣质建材,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2018]18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防范“地条钢”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区各钢筋生产销售企业严禁将“地条钢”销售至建筑工地。销售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到非法销售使用“地条钢”劣质建筑材料对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严重危害性,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坚决抵制低价诱惑非法供应“地条钢”劣质建材。

参建单位要严把材料进场关,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责任任务,签订钢筋使用责任书。坚决禁止建筑工地非法采购使用“地条钢”劣质建材。

市质监站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监督检查,对非法采购使用“地条钢”劣质建材的建筑工程,及时要求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由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坚决禁止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劣质建筑材料进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扬州市是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作为工程人,我们应当秉承质量为本、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为扬州的城市建设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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