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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8-01-08 阅读2437次

 

扬建质监〔20182

 

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了提高我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真实全面的反映工程质量监督情况,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14版)》(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结合2017年江苏省质量监督机构检查要求,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编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市站负责对各县(市、区)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编制、归档工作进行定期抽查,并将其纳入“三直接”质量监督环节的督查内容。

本通知自2018110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建议,及时反馈。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编制要求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

201818

 

 

抄送:市城乡建设局、省质监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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