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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5-02-16 阅读7554次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5号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质量监督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贯穿工程建设活动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全监控的监督执法工作。

2.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督,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

3. 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对建筑构配件、商品砼质量进行监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房建监督科、市政监督科、材料监察管理科、质量验收科(投诉科)、法制科、巡查监督科。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同时处理各类房屋质量投诉工作。

2、加大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力度,确保委托检测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抽测数据的精确性。

3深入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2015年市质监站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各类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通病防治措施均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做好每年两次的扬州市级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工作。

4进一步抓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对工程实体和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进行动态、高效管理,实时准确掌握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情况,并对市政监督管理模块进行研发和试运行工作,提高市政工程质量监管效能。

四、2015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包含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的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

当年收入预算337.10万元,质监站自20089月取消收费无收入来源,均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具体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50.10万元、专户管理非税收入87万元。

 2、支出预算

当年安排支出预算337.10万元。具体为:

按功能科目分类:20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304.47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经费支出,22010201住房公积金20.69万元,22010202提租补贴6.57万元,22010202购房补贴5.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经费支出;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50.1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87.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66;项目支出87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建筑材料委托检测费、专项检查、培训、继续教育、优质结构评审、办公楼物管、信息化建设元、公车运行费等经费。

3、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250.1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66万元。

五、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2015三公经费预算的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5%,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护修理、加油及过路费等,无车辆购置费用,较2014年减少37.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1万元,占三公经费15%,与2014年预算减少1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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