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政建(2002)393号文《关于下发〈扬州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获得2014年度第二批扬州市优质结构工程的奖励证书已印制完成,请各获奖施工单位及时至扬州市质监站办公室领取。周边县市获奖项目证书,由各辖区优质结构管理部门统一领取。
特此通知!
二Ο一五年一月七日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