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
扬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扬建质监〔2014〕19 号
市区各预拌砂浆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强预拌砂浆的质量管理,提高预拌砂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根据《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预拌砂浆》(GB/T25181-2010)等相关标准和文件的要求,于
一、总体情况
经检查,各企业能按照资质管理要求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业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基本规范;基本能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关岗位责任制度,在生产供应预拌砂浆过程中基本能按规定履行职责,称量计量检定和配料管理系统基本完善,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技术储备配合比;基本能按质量控制的要求建立实验室,制定实验室《质量手册》或相关管理规定,实验室人员资格基本符合要求;基本能够按国家标准《预拌砂浆》的要求,生产和控制产品质量。
本次检查中,扬州诚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市丰扬干拌砂浆有限公司、扬州市立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仪征市万邦建材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比较规范,具体表现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较完善,生产设备、电脑生产配料系统运行正常,配合比储备较完善,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和资料基本完善,试验人员对规范的理解和技能的熟练程度掌握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行为方面
个别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需进一步优化完善,执行不到位,专职试验人员配备不到位,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不全,台账记录填写信息不完善。
2、生产质量控制方面
个别企业生产电脑配料系统称量误差偏大,仪器设备检定证书过期,原材料进场复试试验记录不完整,复试项目不全,人员培训不到位,对规范理解不够,对质量管理的认识不足。
3、试验室管理方面
个别企业仪器设备运行记录不全,标准养护室及水泥养护箱温湿度控制不符合规范要求,拉伸粘结强度试件养护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材料进场复试和试块留置及标识不规范,未开展试验室间能力验证。
三、处理意见
根据本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监督专项检查的情况,对涉及相关质量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企业应按照整改通知的要求,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核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各预拌砂浆企业,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照查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内部生产管理的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的各项要求,强化生产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产品质量。